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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院:创新引入人大代表跟踪监督机制丰富水务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河湖长+检察长”协作
2020-07-14 09:47: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鼓楼区院牵头与鼓楼区农业农村水务局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水务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丰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内涵,强化检察监督与水务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进水务领域公益诉讼。

  一、严明职责联动发力,打好河湖治理“组合拳”。一是两长牵手守好河湖“责任田”。《意见》从建立协作、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共享、重大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互助、检察建议反馈、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案件报备、联合培训宣传十个方面规定了检察机关、水务行政部门在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公益诉讼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机制。二是联防联控唱响四大检察四轮驱动“协奏曲”。深入推进河湖领域涉水违法犯罪打击,尤其是涉河湖项目违建、非法占地等,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建立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水务部门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检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支持水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赔偿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水务部门应当移送而未移送或逾期未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向水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水务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起三日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做到源头预防、打击犯罪、生态修复环环相扣。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两法衔接“快速道”。一是共享信息资源。《意见》要求,水务部门向检察机关开放水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共享智慧水利大数据信息、河流水质监测信息、供排水行政处罚信息监测数据,共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移送破坏水资源等案件线索等,依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水环境治理和河湖管理能力。二是要及时相互通报。双方对各自司法、执法领域内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要及时向对方通报,深化理解支持。对于公共利益保护方面发生的突发性重大案件、事件、舆情等突出问题,要及时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回应社会关切。

  三、引入人大监督机制,强化落实合力“拔钉子”。一是联合开展巡逻检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见》明确,由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轮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三方巡河(湖)、整改治理督查等活动,制定巡河(湖)计划表、意见表,实现对辖区内河流湖泊巡视的全覆盖。并依托鼓楼区院定点联络人大代表团机制,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收集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二是建立“一问题两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节点化透明化。压实整改责任,由牵头部门制定问题清单和销号清单,对于人大代表通过现场巡查、“问河长”、“问检察长”拉出的问题整改清单,由水务部门专人认领、责任河湖长签字,整改完毕后由河湖长和检察长“两长”签字确认销号清单。《意见》还明确,要及时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因客观原因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应当制作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形成书面答复意见说明情况后报送至区人大,确保以常规巡查、专项督查、人大代表意见反馈、评议等方式协同整治涉水违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质量效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做成一件,影响一片”。

  四、建立联合宣传机制,织密蓝天碧水“防护网”。一是加强“河湖长+检察长”宣传引导。《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要深化联合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及时跟踪发现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手段,宣传好案例、好故事、好任务,培育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全民参与。配合区人大拍摄与徐州广电传媒集团联合制作的“我是代表”电视专题栏目,前往鼓楼区九里湖、丁万河等实地采拍,宣传检察机关生态修复工作,动员、吸纳群众争当水务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宣传员、信息员。二是主动下沉网格积极拓宽案源。《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行联络点、法律门诊等载体,依靠群众收集线索。社区检察官要充分发挥“顺风耳”、“消息树”优势,借助网格员、联动中心、信息平台等,前移关口,对网格内发生的河湖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包挂领导汇报,有必要的及时启动监督工作,采取提前介入等手段,不断强化监督实效。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