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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院:成立驻区工商联“检察联络站” 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
2020-04-09 09:44: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进一步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鼓楼区院、区工商联研究制定了《关于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工商业联合会成立“检察联络站”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四个四”具体办法,共同保障和促进鼓楼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坚持四个工作原则。一是协作配合原则。检察机关在区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站”,通过实施“检力下沉,延伸触角,检企合作,创新平台”,应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二是高效便民原则。双方应坚持“部门法律跟踪服务、工商联法治建设、企业法律需求”三者有机地结合,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风险防控、司法救济提供高效服务。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应全面把握民营企业的司法需要,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优先聘任原则。检察机关聘任特约检察员应优先考虑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在制定相关司法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区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四个工作机制。一是联络站岗位职责。实行检察干警挂点“检察联络站”制度,选派具有涉企案件办理经验的检察干警,负责检察联络室的工作记录、接待信访、法律协调和工作动态反馈。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由双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就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进行磋商,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和解决预案。三是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区工商联要适时向“检察联络站”通报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等情况;检察机关要适时向区工商联通报查办涉企案件信息,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对工商联反映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要高度关注,认真督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四是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双方可就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问题定期开展联合调研;也可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民营企业发展、产权司法保护的问题,邀请对方开展专题调研;对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三、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一是注重刚柔相济理念。检察机关要依法打击和预防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打击和预防侵犯民营经济人士及从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优先办理涉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劳资纠纷等民事申请监督案件,重点监督纠正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对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符合法定和解条件的,检察机关可邀请行业商会进行调解,处理情况通报区工商联。三是强化涉企行政检察监督。防止相关企业因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影响复工复产。四是妥善开展涉企公益诉讼监督。深入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分析犯罪风险及管理风险,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

  四、延伸四大检察触角。一是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检察机关和区工商联通过联合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论坛、交流会等,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共同探讨民营企业的诚信发展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检察联络站”、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联合工商联通过开展案件剖析会、庭审旁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动。梳理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法规,定期为民营企业家开展专项普法教育。三是强化检察服务建设。通过视频接访、网络平台、检察长信箱等多种平台,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对破坏营商环境的控告、申诉、举报,快速受理,及时分流、督促、答复,创新第三方商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保障企业权益。四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要积极对接“诚信鼓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构建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联合区工商联开展对民营经济人士进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把是否有犯罪记录或涉嫌犯罪作为评价个人守法的重要依据。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