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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院:出台意见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网格”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2020-02-28 09:43: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鼓楼区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网格”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强化下社区、进网格开展法治教育、风险研判、法律咨询、检察宣传、行政检察监督等工作,提高检察服务的便捷性和成效,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一、健全机制,实现综合治理全覆盖

  一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该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检察官进网格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在辖区内7个办事处、68个社区全覆盖成立“检察社区服务站”,院党组成员包挂街道办事处作为首席联络员,与网格签订联动工作协议,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处矛盾纠纷。

  二是全院干警“进网入格”。《意见》明确每位干警包挂联系2个社区,将“检察官进网格”与“鼓楼红色网格驿站”紧密结合,在“驿站”公示“网格检察官”的服务内容和联系方式,建立“网格服务群”,做到线上线下联动推进。

  三是加强与网格员的协同配合。《意见》要求,网格检察官要做到“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保证重要议事需求必到、突发事件发生必到、较大纠纷化解必到,实现纠纷防范化解全覆盖。

  二、创新举措,织密网格化检察监督网

  一是强化司法研判。《意见》要求,社区检察官要充分发挥“顺风耳”、“消息树”优势,借助网格员、联动中心、信息平台等,前移关口,对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行政执法活动、信访问题以及环境污染、安全事故、侵害食品药品事件等危害群众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事件进行研判分析,发现检察监督线索,及时启动监督工作,采取提前介入等手段,不断强化监督实效。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意见》明确要在网格内建立检察预诊预警网络,探索建立风险评估三级预警和预先处置机制。社区检察官要定期向包挂领导汇报网格内的社会发展情况,对突发事件、涉检舆情等重要紧急信息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于在社会风险排查研判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建议对策,强化源头稳控。

  三是做好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和网格人员队伍,全面收集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保护对象、信访对象等相关信息,并及时输入网格化建设平台,分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强化服务合力。

  三、狠抓落实,多元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一是推广多元调解机制。对网格内发生的信访、申诉、群众间的矛盾纠纷等,要就地开展调查、进行调解,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员,借助网格员的力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强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申诉和解、民事申诉和解等工作,积极开展刑事特困被害人救助工作,强化矛盾调处工作合力,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

  二是借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官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地与行业协会、企业等专属网格建立法律咨询辅导机制和在线工作联络机制,定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中心商圈等专属网格,积极开展“检企护航民企发展”等活动,全面了解专属网格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适时与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商会、基层网格员等沟通协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逐案走访、优先办理原则,加快纾解企业办事痛点。

  三是加强法律咨询和宣传工作。为“网格检察官”配备宣传册、宣传卡等,加强法律法规、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宣传,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依托现有网格员队伍,在网格内开展上门走访、法律宣传等工作时,附带发送检务公开宣传册,做到检察宣传进区入户。

  四是加强双向互动。定期邀请网格员以及网格内的爱心企业、热心人士、学校、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帮扶、观护等工作,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工作范围和途径。

  五是强化激励约束。严明工作纪律,及时表彰先进典型,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检察官进网格”取得实质效果,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开拓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