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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院:出台信息共享实施意见 促进民行检察健康发展
2019-09-20 09:41: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为拓展案源渠道,提升民行公益诉讼案件质效,近日,鼓楼区院出台《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领域案件信息共享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推动鼓楼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健康发展。

  一、明确信息范围。《意见》阐明了第五检察部负责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诉讼活动监督范围,民事支持起诉范围,以及传统的公益诉讼四大领域案件范围。同时根据上级精神,《意见》将涉及安全生产、大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侵害公益、文物保护、遗迹保护、保健品等领域,列入案件信息共享范围,为干警提供了清晰的收集指引。

  二、明确共享方式。《意见》对各部门开展信息共享的方式作出了不同要求。一是案管部门定期将受理的提请逮捕案件以及移送起诉案件等明细提供第五检察部,以便对涉及相关领域的罪名进行后续甄别,确保不遗漏有效信息。二是各业务部门和人员在办案中注意甄别符合本《意见》规定的信息范围,并在原案办理期限内将相关内容提供第五检察部,审查逮捕环节案件可以适当延长提供时间,以保证共享实效。三是第五检察部根据上述部门提供的案件信息,认为需要了解案件内容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调取电子卷宗,或向承办人询问情况、复制材料、委托调查。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给予协助配合。

  三是明确案外提供。《意见》充分利用非业务部门工作平台和干警社交活动的案源渠道。鼓励综合部门和人员积极提供在办理各类工作事项中遇到的相关信息线索。鼓励全院干警在工作之余收集、提供相关信息线索。

  四是明确奖惩政策。为尊重干警劳动成果,激发收集信息热情,维护工作积极性,《意见》明确,对于提供案件信息成案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为制约滥用权力,《意见》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和泄露案件秘密,并明确将正常的依职权受理情形排除在该《意见》外,确保依法、规范、合理、有序。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