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教训太深刻了,以后我一定会小心再小心的!”近日,拿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依法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朱瑶(化名)对检察官感慨地说。
6岁的洋洋(化名)家住拱墅区某小区一栋高层单元楼的三楼。疫情期间无法出门,他每天就在自家露台上玩耍。今年1月30日13时30分许,他正在露台上玩游戏时,一块5斤重的大石头“从天而降”,落到露台上又弹起来,正巧砸中他的头部。头上鲜血直流,他疼得嚎啕大哭。
这块“罪魁祸首”的石头,和楼上邻居朱瑶有关。事发当天,住在同一单元14楼的朱瑶见天气不错,便在自家阳台上晒起被子。为了避免被子被风吹落,她从阳台角落搬起一块腌菜用的大石头压在上面。
“石头这么重,肯定扛得住风吹,没那么容易掉下去的。”出于这种盲目自信,朱瑶转身回了房间,根本没想到要对石头进行固定。
20分钟后,意外发生了。正在房间叠衣服的朱瑶听到楼下孩子的哭声,快步走上阳台,往下看到满头是血的洋洋,再回头一看,发现压被子的石头不见了,立时意识到是石头闯了祸,赶紧拨打120。另一名围观邻居见状立即拨打了110。随后,洋洋被救护车送去医院。经鉴定,洋洋的伤势为重伤二级。
6月29日,公安机关对朱瑶以涉嫌过失伤害罪立案侦查,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承办人王鹭颖介绍说:“朱瑶将石块压在被子上,应当预见到如不采取固定措施,可能导致石块掉落伤及人身。但她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轻信能够避免。所以这不是意外,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上造成了洋洋重伤的后果。我们据此认定朱瑶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
进一步审查后,办案检察官发现,朱瑶对事故的发生自责不已,主动投案自首。同时,她真诚表达歉意,关心孩子的病情,全额支付了医药费,积极承担高空坠物后的民事责任。由于医治及时,洋洋身体恢复良好,现已正常上学。而朱瑶家中尚有三个孩子,一个15岁,一对双胞胎11岁。
“朱瑶如果被判刑,三个孩子怎么办?长期失去母亲的陪伴和照料,极有可能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朱瑶在事故发生后追悔莫及,积极弥补,洋洋的身体也恢复得不错。”基于这样的想法,王鹭颖和办案民警多次协调朱瑶和洋洋父母进行沟通。很快,双方达成和解。“都是楼上楼下邻居,又不是故意的,我们原谅她。”洋洋的父母对检察官说。
7月9日,公安机关对朱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9月1日,案件移送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且朱瑶态度端正,主动认罪认罚。9月16日,该院依法对朱瑶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