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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2-03-07 11:28:00  来源:检察日报

  马善祥代表

  高永代表

  张荣珍代表

  “监督既有人情味,又没有偏离法律的规定。”提起检察机关开展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老马工作室”负责人马善祥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监督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只是在旁边看,不是这个意思。”马善祥代表说,“监督还要融入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挽救、提高的过程当中。”

  讲授普法课、对于社矫对象不按时签到等问题进行监督、帮助社矫对象增强法治自律、解答社矫工作人员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检察机关的这些工作,马善祥代表都看在眼里。“在与检察机关沟通和接受监督的过程中,司法工作者也提高了法治思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马善祥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林业局工人高永曾多次受邀参加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的座谈会,对检察工作有真切的认知。

  “近年来,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站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并在部分地区部署开展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高永代表向记者道出了他的观察。

  高永代表提到的这项试点工作是最高检2021年5月到10月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成渝双城经济圈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等11个省(区、市)进行的探索,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彰显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理念,破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社区矫正机构共审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申请4493人次。针对请假材料不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3份、检察建议书9份。

  “对黑龙江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的情况,我了解到,省级检察、司法机关层面已经出台了相关工作纪要,达成了执法司法共识,规范了涉民营企业经营者请假的相关审批与监管工作,既体现了教育帮扶的执法理念,又做到宽严相济,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回归社会提供了更加精准的法治保障、检察保障。”高永代表对这项工作表示肯定,“这项工作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21日,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在安徽省芜湖市举办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监督工作调研座谈。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芜湖市中医医院急诊内科、老年病科主任张荣珍应邀参加,这是张荣珍代表与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初次相遇。

  “检察机关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做得很不错!”在座谈会上听取了检察机关工作的汇报,又到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社区和企业实地走访后,张荣珍代表得出了这个结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既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又考虑到了民营企业实际生产需要,解决了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我在调研中发现,检察机关开设了智慧监管平台,不仅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早晚签到,报告所在的位置,还能对运行轨迹进行记录,预防漏管、脱管。”张荣珍代表给记者举了个小例子,“线下和线上管理结合起来,既节约了时间也保证了监督的安全性。”

  在对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表示肯定的同时,代表们也希望检察机关创新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使之更加丰富和具体。

  “监督效果不能用理念来说,要用实践的结果来说,要用工作的成效来检验。”采访的最后,马善祥代表总结说,“要主动作为,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