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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犯罪嫌疑人盗窃 “美衣靓肤”案件分析
2020-07-14 16:42: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以来,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盗窃案中女性犯罪嫌疑人共作案7起,其中有4起盗窃的财物为衣服、化妆品,占半数以上。

  一、虚荣动机,盗窃目的为自用。不同于一般盗窃类犯罪分子,盗窃财物的目的是转卖获取钱财。该类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多是在虚荣心的驱使下,盗窃超出其正常消费水平的衣服化妆品等为了自己使用。如某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平时喜欢逛街,看到漂亮衣服就迫不及待买下,在自己暂时没有工作收入暂停的情况下,仍然习惯性到购物广场购物,在某店内,趁营业员不注意,分别盗窃两套服装后自穿。

  二、品牌崇拜,盗窃财物价值较大。该类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有品牌崇拜情节,盗窃的衣服化妆品均为名牌,导致鉴定价值较大,一件衣服或一个护肤品就达到了盗窃罪的量刑起点。例如在某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从外地来到徐州逛街买衣服,某市场的衣服感觉都看起来太廉价,没有“名牌感”,随即打听着到了某购物广场,在专柜趁店员不注意,盗窃了一件短款皮草上衣,经鉴定,该衣服价值人民币8352元。

  三、多为初犯,趁人不备起“歹念”。该类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都没有犯罪前科,多是在逛街购物时,发现店内的店员不在或者没有注意,就随即起了盗窃的念头,趁机将衣服顺手拿走。如某盗窃案,犯罪嫌疑人为了购买一件羽绒服在购物广场逛街,当逛到某服装店时,发现了一件比较合适的衣服,就喊着店员拿来试试,但随即发现店内店员一个在打电话,另一个在制作奶茶没有人回应她,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将羽绒服搭在了胳膊上就走出了店门。

  四、物归原主,赔偿对方获谅解。由于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盗窃目的是自用,在案发后公安机关一般都能在其家中发现被盗的财物。另外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有正式工作,文化水平较高,在案发后也会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公安机关即在其梳妆台上发现了被盗的护肤品,且王某某也在案发后立刻赔偿了被害商家损失,获得了谅解。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大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摒弃名牌至上、物质至上等不健康价值观念,建立量力而消费的正确消费观。二是分类办理,提高案件办理社会效果。针对初次犯罪、主动投案、积极赔偿损失等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作不起诉公开听证等方式,达到惩治与预防犯罪并重,提高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商场管理,降低犯案率。通过完善商场监控布置、在商场广告栏处张贴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商家安全管理,降低盗窃案件发生率。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