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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救助?听听代表委员怎么说
2020-12-28 09:34:00  来源:检察日报

  杨某父亲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母亲重伤,妻子死亡,杨某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近日,云南省安宁市检察院对杨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今年3月2日,杨父驾驶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母张某重伤、杨某妻子王某当场死亡。杨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安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根据案件情况,对杨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杨某一家本就生活困难,儿子正读大学,遭此突变,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杨某向安宁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根据相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一般不予救助。因杨某未主动提起民事赔偿,是否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有待研究。安宁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7名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以及审查核实情况,申请人杨某陈述了司法救助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该案具有特殊性,被告人与被害人为同一家庭成员,无赔偿的客观基础,杨某也无法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并不是杨某主动放弃赔偿,我认为是可以救助的。”昆明市人大代表、安宁市金方街道小罗白社区党总支书记邓维学首先发表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杨某的情况只是一般不予救助,没有规定绝对不予救助。”“基于本案的特殊性,从情理法的角度考虑,应该帮助申请人渡过难关,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机关的温暖,也能体现新时期检察工作为人民的司法理念。”针对案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问题,听证员们一边询问申请人和承办人,一边提出各自观点。

  “经过讨论,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杨某司法救助。”主持人王辉检察长宣布听证会结果,并将事前准备好垫资的5000元救助金交到杨某手中。

  “检察院不但为我的事组织听证会,还能立即拿到钱,真是没想到啊!我一定努力把日子过好,把家人照顾好……”听证会结束时,杨某不停地擦眼泪。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