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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08-10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出部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本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邱春艳)迈步新起点,奋进新征程。在建党百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历史性时刻,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党的法治事业、检察事业发展历程中是一件具有深远和重要意义的大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专门提出要求,并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出部署。

  进入新时代、新的发展阶段,以此为新起点,人民检察事业、法律监督工作翻开新的一页。如何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郭声琨同志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下,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神圣职责切实扛起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参加的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意见》作出部署。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新起点上把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落得更实更好,以实际行动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贯彻落实《意见》,首先要解决“怎么看”的问题。张军指出,法律监督是党、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检察人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从政治上看,宪法法律实施中的法律监督,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落实的重大而光荣的政治责任。要从法治上看,检察履职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特殊重要一环。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责任。要从检察职责上看,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是在诉讼程序中履职的专门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履行宪法法律赋权的检察责任。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党中央专门印发《意见》,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指出方向、明确政策、作出部署,各项规定都是“新要求”,每一条款都有“大文章”。贯彻落实《意见》,应当“怎样干”?“《意见》每一项部署都着眼大局、着眼长远,绝非‘权宜之计’,贯彻落实就要深刻理解规定、要求背后的政治考量、战略把握,化‘小题’为‘大作’!”张军要求,要全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共同使命,负有特别责任,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深化“精准监督”,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好维护司法公正。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要更加自觉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实践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原则,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贯彻落实《意见》,如何“抓重点”?张军强调,要抓纲带目,统筹抓好落实。一要抓实“关键少数”。各级检察院党组首先要落实责任,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在担当中发挥领头雁、主心骨作用。抓班子,“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带队伍,“关键少数”要担起责任。监督办案,“关键少数”要做行家里手。二要抓住主要矛盾。贯彻落实《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长期艰巨任务,各地、各级、各检察院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突出问题,主要矛盾也各不相同,“一把手”要心里有数,切实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三要抓好科学管理。通过业绩考评、“案-件比”、业务数据分析等,以科学有效的管理落实落细《意见》的各项任务。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始终抓实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打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以视频方式开到全国四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