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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调整书
2020-06-19 16:27: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调整书

  徐检四部量建调〔2020〕1号

  被告人杜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以徐检四部刑诉〔2019〕36号起诉书向你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至40万元。因重新提出精准量刑现对量刑建议作如下调整:

  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此致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官:袁子瑜

  2020年6月17日

  编辑:李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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