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调整书
徐检四部量建调〔2020〕1号
被告人杜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以徐检四部刑诉〔2019〕36号起诉书向你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至40万元。因重新提出精准量刑现对量刑建议作如下调整:
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此致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官:袁子瑜
2020年6月17日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调整书
徐检四部量建调〔2020〕1号
被告人杜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本院以徐检四部刑诉〔2019〕36号起诉书向你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至40万元。因重新提出精准量刑现对量刑建议作如下调整:
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此致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官:袁子瑜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