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在办案中多次发现,徐州市中心商圈附近的多家酒吧长期有接待未成年人光顾,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烟酒的现象。未成年人深夜聚集在酒吧,易沾染不良习气,引发群体性事件,该现象导致中心商圈未成年人酒后犯罪案件高发。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酒吧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2021年3月26日,鼓楼区检察院针对该突出现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召集开联席会议,并对20余名徐州市中心商圈附近的酒吧经营者进行训诫,同时首次向酒吧经营者发出《检察提醒函》。
会上,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谢磊副检察长首先向酒吧经营者宣讲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向经营者发出《检察提醒函》,明确酒吧经营者的义务,提醒他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规范经营秩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会后,经营者们纷纷签订《检察承诺书》,并表示将按照《检察提醒函》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立即对自己的经营场所进行整改:1、对消费者履行身份查验义务,严禁18岁以下未成年人出入。2、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放置未成年人进入标志。3、不在酒吧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身心健康的表演。4、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等消费服务。5、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酒吧工作。
该《检察提醒函》发出后,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该项监督工作,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守护亿万家庭的幸福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