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突破案件,取得第一手资料,她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到现场取证,晚上趴在村里办公室的桌子上和衣而眠。
●为了固定证据,她先后两次和办案小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赴11个市县调查取证,查实、固定证据248份,最终确定企业损失121万余元。
●2021年春节前夕,王丽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就来到单位,并请求领导批准她春节后正式上班。
“以前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宇航员,现在我想的更多的是要做什么样的人,要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一切都与我的妈妈有关……”这是微电影《热爱》里的一句台词。
这部微电影是河北省检察院以“双百政法英模”、卢龙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王丽为原型拍摄制作的,影片以主人公儿子独白的方式,讲述了一名女检察官投身检察事业的故事。影片播出后受到一致好评:“公平正义需要这样的检察官守护!”
骑自行车现场取证
1997年10月,刚满21岁的王丽大学毕业分配到卢龙县检察院工作,从公诉部门的书记员做起。王丽深知,要胜任公诉工作必须有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在工作之余,专心研读法学理论,通过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
卢龙县曾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该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承办的很多案件都涉及到农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办案中,王丽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优质案件。
卢龙县某村干部勾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本村和其他两村交界的耕地上非法采矿,形成了一个面积达20多亩、深几十米的矿坑。村民葛某因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事常年上访,上级要求成立专案组限期办结。王丽作为专案组成员,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此案存在两大难题:一是矿坑位于三村交界处,勾某在当地有一定势力,导致被占用耕地的农户不愿作证,不敢作证;二是该矿是在他人开采一部分后由勾某购买并继续开采的,二人先后开采的面积不好确定,导致该案久拖难决。
为了突破案件,取得第一手资料,王丽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着便装、骑自行车到现场取证,晚上就趴在村里办公室的桌子上和衣而眠。群众看了深为感动,纷纷提供有力证据。
王丽还从该县档案局调取出3个村自1994年以来的分地台账,逐页翻查、对照,通过证言和台账的比对,查实了每户被占用耕地的亩数和具体地理位置,并绘制成图,最终确定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2018年5月,卢龙县公安局移送一起尹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到该县检察院。何某因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开发公司物业经理常某将此事告诉了尹某,尹某纠集李某等3人殴打了何某,致其轻微伤。犯罪嫌疑人亲属多次找过何某,软硬兼施试图私了。何某担心开发商有一定势力,导致案子不了了之,三天两头到检察院找检察官说理。面对情绪激动的何某,时任公诉科科长的王丽耐心答疑。随后,王丽带领办案组成员承受住各方压力,认真审查案件事实。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二年三个月。
“我的案子赢了,有些人说我背后有人,我背后的人就是主持公平正义的检察官。”何某说。
奔波11个市县核实企业损失
从一名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成长为公诉科副科长、案管办主任、公诉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丽始终工作在办案一线。
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愿耽误自己干农活,王丽就带着助手在路边给被害人取证做笔录。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伤情较重无法到检察院做笔录,王丽便带着干警赶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给当事人做笔录。
“明明是一个小案子,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年轻同事不理解地问。
“不要给案子分大小,每一起案子对涉案家庭来说都是大事,我们办好案子是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人生负责。”王丽说。
2010年6月,鲁某等4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件被移送到卢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金额达上百万元。案件涉及法治营商环境,该院要求从快从严办理,经检察长指定,案件交给了王丽主办。
接案后,王丽发现侦查机关没有调取因为损害商业信誉给企业造成多少损失的相关证据,存在部分证据不固定、证人取证地点不合法等问题。为了固定证据,王丽先后两次和办案小组成员奔波4000多公里,赴辽宁、吉林、山东、河南、山西等地的11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途中王丽在山西中暑晕倒,找了个诊所输了一瓶液就又返回取证现场。
21天,王丽一行查实、固定证据248份,最终确定企业损失121万余元。在法庭上,王丽沉着应对,用事实和证据捍卫了法律尊严。经过13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最终对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此案的成功办理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该企业现在已成为卢龙县支柱企业之一。
在病魔“陪伴”下坚持办案
2019年7月,秦皇岛市检察院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指定卢龙县检察院办理。该院党组决定成立专案组,把具体牵头办案的重任交给了王丽。
此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案情重大且背景复杂,已经拘留逮捕20多人,案件事实并未完全查清,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每一起犯罪事实都需要做好定性定罪、固定证据等工作。逐起核查追查案情,逐人定性定罪,阅卷、提审、研判、汇报、会商、撰写起诉书……王丽带领同事们马不停蹄地往返于各个办案地点,每次下班回家时已是深夜。
“你就不能休息几天,好好检查一下?”在办案期间,王丽的身体已经出现不适,夜里腰疼、腹疼难忍,时常无法入睡,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多次劝她。但王丽一直坚持工作,还对同事隐瞒了病情,她说:“没事,现在正是办案的关键时刻,等这起重大案件办得差不多了再去医院。”
2020年春,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给办案工作带来许多新挑战,提审犯罪嫌疑人时,王丽带领同志们采取身穿防护服、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工作。有一次因情况紧急,一天驱车数百公里,转战4个看守所提审了7名犯罪嫌疑人,王丽硬是扛着病痛没吭一声儿。
2020年5月初,专案组去上级检察院汇报案情,领导发现王丽脸色蜡黄,满头大汗,询问她的身体情况,她面带微笑说:“没事,等过几天去查查。”同年5月19日,王丽在加班中因疼痛昏迷,医院检查结果为罹患胆管肿瘤晚期,要求尽快手术治疗。
“案子月底到期,要尽快把起诉书写出来,等起诉后再做手术。”王丽央求丈夫把她送到单位继续工作。几天后,直到她再次昏倒在办公室,才不得不进行手术治疗。
此后,在医院的病床上,王丽经常同前来探望的同事们研讨案情、探讨法律适用、研究起诉书制作等。医生和家人多次劝她休息,她总是微笑着回答:“只要我还有力气说话,就要为办案出把力。”
2021年春节前夕,王丽手术后身体刚刚有所恢复就来到单位,并请求领导批准她春节后正式上班。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她最后一次来单位。此后,她在与病魔顽强斗争几个月后,2021年5月5日因积劳成疾不幸去世,年仅45岁。
王丽在从事检察工作24年中办理了1000多起案件,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双百政法英模”……
“王丽从来没有说起自己的病情,和大家说的就是工作,她的心永远在办案上。”同事们流着眼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