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检察教育西部巡讲团讲师,王晖为新疆检察机关讲授“黑恶势力犯罪检察实务”。
王晖,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9年7月被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嘉奖四次,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死刑复核检察人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才”,先后获评“广东省优秀驻村干部”“广东省检察专门型人才”“佛山市先进驻村干部”“佛山市三水区先进青年”等荣誉。
听说要采访,王晖告诉我们,他第二天要到广东省河源市核实一名死刑犯的身份,邀请我们一同前往。此前,王晖身边的领导及同事和我们说得最多的是“他平时话不多,为人诚恳,工作扎实肯干,办案追求极致且善于思考”。
翌日清早,我们出发了,警车在马路上飞驰,我们的采访也一路进行。从案发现场谈到综合研究,从实践经验聊到法学理论。车窗外绿意葱茏,我们却无暇欣赏,因为王晖的故事更引人入胜……
“为群众办事来不得半点虚的”
2004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王晖考进佛山市三水区检察院。他先后从事公诉和反贪侦查工作,工作中他注重学习和积累,为日后成功查办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参加工作的第三年,王晖作为“十百千万”下基层干部,被派驻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贺丰村挂职党支部副书记。
驻村期间,经过多方调研,王晖发现治安问题是制约该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村里原来有一支治安队,但是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那时候每天一早,我就带着治安队出操,绕着村子跑一圈,很快大家就知道这里有一支很强的治安队伍。”王晖笑着说,“我们还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措施调动起治安队员的积极性,抓到一个违法分子会有些物质奖励,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慢慢地,村里的治安状况大为好转,村民们也越来越安心了。”
王晖还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调解了多起群众纠纷,获得村民赞扬。
“一年多与村民们同吃同住,对我的影响很大。”王晖坦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群众办事来不得半点虚的,实实在在用心去做,大家是会看得见的。”
从最初的语言不通到被村民们亲切地唤作“王书”,王晖用真诚与实干赢得了村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民为本、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理念也从那个时候在他的内心更加坚定了,并进一步融入到日后的检察工作中。因为驻村工作成绩突出,他被中共广东省委评为“2007年度优秀驻村干部”。
“亲历现场有利于审查证据”
2010年,王晖被遴选到广东省检察院,从事死刑二审开庭工作。
“他经办的案件,再难也会穷尽一切办法去办好,这也是我们佩服他的地方。”同为重罪刑事检察官的同事谭琼说。
王晖先后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多起一审宣告无罪的命案经他办理后获抗诉改判,钟某某故意伤害案就是其中的一件(本报2018年9月3日一版曾详细报道过该案)。
“这起案件发生在梅州兴宁……”王晖的讲述将我们带回案发现场。2013年10月21日清晨,兴宁市学士村患有精神病的村民钟某被发现全身赤裸、浑身是血躺在村旁半山腰偏僻的岔路上,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钟某系因阴部被芦苇茎秆刺戳至胸腹腔造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村里一家商铺的监控记录下了案发当天凌晨,同村男子钟某某驱赶被害人上山的画面。案发次日,公安机关在惠州车站将逃跑的钟某某抓获。
该案经梅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梅州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钟某某无罪。梅州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广东省检察院安排王晖主办此案。为准确查明事实,王晖和同事来到案发地调查核实,查明原审判决认定时间错误,事实上留给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时间仅有4个小时左右,这一时间的缩短,对于排除其他案外人介入案件的可能性具有重要意义。
王晖进一步查验现场勘查提取、扣押、送检和保管的物证,核实真实性,运用现场烟头和啤酒瓶碎片检见钟某某基因分型、从钟某某所穿拖鞋检见被害人基因分型等客观性证据,戳穿了钟某某辩称案发当晚在邻居家过夜、现场所留烟头为其上坟时所遗留等谎言,印证了其在看守所所作的有罪供述,结合钟某某持啤酒瓶殴打驱赶被害人的视频等证据,确实充分证实钟某某是伤害被害人致死的真凶。
2018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钟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案件被评为“2018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这是我去过的第7个命案现场。”谈到办理此案的启发,王晖认真地说,“在案发现场,能更直观地感受被害人曾经遭受的巨大不幸,更能激发追诉犯罪、化解被害人怨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重要的是,亲历现场有利于审查证据,能更好地将犯罪事实和在案证据进行客观串联和对接,进而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作出一个相对符合真实情况的司法判断。一个案件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数字,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却是他的人生。所以绝对不能有任何的得过且过。”
“脑子里总在思考工作”
王晖办案爱钻研思考是出了名的。
刚从事死刑二审工作之初,为了提高工作质效,搞清楚死刑的判决标准,王晖把4年来数百份改判的裁判调取出来,有的案件卷宗多达上百册。他像愚公移山一样,从中精选了70个故意杀人改判案例,逐个分析研究,撰写实证研究报告。
“那以后只要接触到故意杀人的案件,我一看材料,就能大概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特别是判处死刑是否准确。这种研究的过程和成果会助推办案水平的提升,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王晖说。
2016年至2018年,王晖负责指导广州、深圳两地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两年多来,他共草拟各种材料62篇24万多字,编写《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适用指引》等书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提升司法质效,实现适用案件数量多、体量大、类型广、采纳率高、抗诉和上诉率低、息诉服判率高等效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作为试点工作的联系人,王晖并没有局限于上传下达、搜集数据,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他根据整个制度理论,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用一系列专报去推动各个试点市来共同完成这项工作,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实践经验,真是当作一项事业来完成的。”同事卢瑶瑶对王晖的钻研精神非常钦佩。
除了办案,作为综合组组长,王晖还兼顾着部里的各种大事小情。大至建章立制、指导全省,小至文件收发,乃至疫情期间的分餐配送。十年如一日,服务、保障、提升全省重罪检察工作。他常说:“只要同事们将案件办好了,就是综合工作做到位了。”
2015年以来,王晖共撰写文章材料279篇逾100万字,完成多个课题研究,多篇论文发表获奖。他不仅以高标准要求自己,也经常勉励同事不断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在办理延押案件时,他要求组里同事对每个延押案件至少要写出三条继续补充侦查或法律适用的审查意见,“这不仅是对工作质量的要求,更是要提高大家的法学理论水平,增强办案本领。”
“王晖工作扎实、任劳任怨,领导有什么急难险重的任务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他。”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吴伟滨对王晖扎实肯干的敬业精神给予充分肯定。
几番奔波,夜幕已经降临。完成了当天工作后,匆匆吃过晚饭,王晖他们还要继续连夜赶赴300公里外的揭阳市,准备第二天另一宗案件的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