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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 谋划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
2018-06-26 09:09: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强化检察服务保障助力‘三大攻坚战’”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对《意见》作详细解读。

  “最高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意见》,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这个着力点、谋划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童建明指出,《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在财产、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立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明确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路径方法,有利于指导和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三大攻坚战”中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童建明介绍,《意见》把握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大局、对接大局、服务大局,找准检察机关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意见》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积极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全面体现了检察机关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意见》提出的服务保障意见,都是从问题中来,为解决问题而发,提出的各项措施都力求务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童建明指出,《意见》主要从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强调要加强对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依法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的办案重点和司法政策。三是明确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责,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途径方法。四是强调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质量要求。五是强调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应当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六是强调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社会治理。七是细化确保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机制。八是提出要加强宣传教育,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确保《意见》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最高检专门下发通知,提出五方面工作要求。

  童建明介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及时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意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意见》要求上来,形成积极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是加强调研指导。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发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办理非法集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地下钱庄等刑事案件以及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要及时明确法律政策界限和办案程序。

  三是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最终要通过依法办理案件来落到实处。依法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是检察机关的本职,也是检察机关的主业。各级检察院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探索通过设立专业化办案机构、专业化办案组织或指定专门办案人员等方式,增强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金融监管、扶贫、环境保护部门等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三大攻坚战”顺利开展。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解读有关“三大攻坚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检察机关的部署、举措、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参与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编辑:李淑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