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机关“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相关部署,4月15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精准普法进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活动。鼓楼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东,第五检察部主任邱军及部分干警、自然资源和规化局鼓楼分局、鼓楼生态环境局、徐州市林场、区农水局、区住建局等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以“法”话职能,让行政机关全面了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张晓东副检察长首先从立法的过程向行政机关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工作职能,着重介绍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方式和意义。
以“案”说法,从检察监督到行政执法
张晓东副检察长对2017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整体介绍,对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并就行政机关如何充分履职及规范执法提出了建议。
针对涉林违法案件生态修复难题,探索建立林业修复基地,通过当事人案后补偿、自行补植、“以劳代偿”的方式,能有效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对自然生态环境修复具有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全面落实林长制改革,助力打好“青山保卫战”。
各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设立林业生态修复基地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方就修复基地选址、林木补植监管、信息共享互通、诉前检察建议反馈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将在近期签署相关工作意见。
行政机关与会代表表示,检察机关通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的普法和磋商会的方式,召集相关职能行政机关共商共谋,“以案说法”,针对性、指导性强。将以相关案例为警示,依法、充分履职,与检察机关一道,加强行政执法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的衔接协作,争取在环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获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共同为鼓楼的“绿水青山”作出更大的贡献。